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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雪芬:如何看待朱军胜诉
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,故判决驳回周某某的全部上诉请求,维持原判。
“京法网事”,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号。
虽然,这则裁判消息以最大的善意,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权,但是最后还是被网友读出来,该案就是几年前被网络热议的”弦子“(可能是网名)诉中央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朱军的”性骚扰案“。
至此,原告周某某的8年维权案,终于依法画上了句号。
今天一大早,一个群员,将周某某的法庭发言,发到了群里:
周某某所诉的2014年被性骚扰,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事实呢?据她2018年7月的微博所述:
“大三的时候,电视的编导老师把我分配到以朱某为核心的节目组去实习,他的权力非常大,并且有很多人都讨好他……说着说着便开始隔着衣服猥亵我,完全不顾及我的推阻。幸运的是,那一期的嘉宾突然进来了,我才得以脱身。”
用一句话归纳她的陈述事实,就是:隔衣服骚扰时,被人意外中断了。
就这么一个轻微的侵权事件,她可以多年后上网喊冤、起诉上诉,扩大影响......
如果说这8年内,她没有提出过维权赔偿,我是很难相信的。那么,这次诉讼,是她私下维权不成?还是私下敲诈未遂?
该案,这么判决是没问题的。
虽然我们理解那周某某所说的可能属实,或者部分可能属实,但是到了法院阶段,是讲证据的。
她的官司虽然败诉了,但是她确实是把朱军的事业毁了。从此,就没看到朱军出境了。
现在,这个女人,还有什么不平衡的?
如果不是朱军这样的名人,她会选择诉讼维权吗?维权,值得鼓励,敲诈,不值得提倡。
任何一个女人,在人生道路中多多少少都遇到过性骚扰,其实男人也一样。这没什么大惊小怪,除非你毫无性别优势。
8年内,一直过不去”隔衣服骚扰被他人意外打断“这个坎,不是你受到多大侵犯,损失有多大,而是你知道对手很在乎名声。
你希望通过诉讼维权,破坏对方的名声,要么获利;要么报仇!
该案,其实就是一个女孩子在变成女人的路上,以破坏自己名声为契机,成功毁坏了他人的事业。
这样的女人,表面上看,是很勇敢的,其实是很毒辣的。
因为,她知道她的诉讼,对朱军意味着什么。
她小题太大作了!
小题大作,一般都是有原因的。
一是协商不成;二是有人怂恿;三是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;四是通过小题大作敲诈获利。
本案,最大可能属于第四种情形。朱军的应诉,就是让小题大做的敲诈勒索流产。
大部分人格权诉讼,内心一般都是痛苦的,但是我可以说,这个女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的心态,可能是一点不痛苦的。
我反倒是相信:
2020年12月2日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,朱军在微博中的表态:这两年多我承受了巨大耻辱,一直未发声因我坚信清者自清,相信法律……
那她诉讼过程是什么心态?是沾沾自喜的心态!
现在,诉讼结束了。她的沾沾自喜也结束了。当然朱军坐立不安的心态,也落地为安了。
大部分名人,在这一诉讼过程中,心理可能会崩溃。等不到判决那一天。
我相信,朱军的律师一定不断鼓励他等到这天,不要妥协。
这个案件,许多人可能都会走”拿钱、调解、撤诉“处理。
该案,对于”骚扰者“而言,不仅是法律的胜利,证据的胜利,更是理性的胜利,冷静的胜利,耐心的胜利。
让一切打着维权旗号干着敲诈勒索的当事人,有了挫折感。
但是,为什么说朱军赢了事业却毁了呢?
因为该案除了法律事实不足,客观事实可能已经深入人心了。